未經收件人明確同意,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、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,不得交由第三方代收;不得以“保管費”“取件費”“偏遠費”等名義向收件人收取任何未事先明示的費用……9月22日,合肥市郵政管理局與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《關于規范農村地區快遞末端服務秩序的提醒告誡》(以下簡稱《告誡書》),明確自9月16日發文之日起,各快遞企業及末端網點需立即自查整改,監管部門將通過多形式檢查嚴打違法違規行為,切實維護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根據要求,快遞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、收件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,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。外包裝破損或易碎品須提示開箱查驗,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明確禁止以“保管費”“取件費”“偏遠費”等名義向收件人收取任何未事先明示的費用。
在收費問題上,《告誡書》著重強調“零隱形收費”原則,不得以“保管費”“取件費”“偏遠費”等名義向收件人收取任何未事先明示的費用。同時要求企業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,在營業場所、官方網站、手機APP等顯著位置,清晰公示服務項目、收費標準、計費方式及服務內容,嚴禁虛構原價、低標高結、模糊標示價格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行為,杜絕“農村地區配送成本高”為由的額外收費亂象。
為確保政策落地,《告誡書》要求各快遞企業、末端網點自發布之日起立即開展自查整改,重點排查農村分支機構和加盟網點,全面梳理違規收費、未按約定投遞等問題,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。合肥市郵政管理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步明確,將通過日常巡查、專項檢查、聯合檢查等方式加大執法力度,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。